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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严禁小贷公司开展“过桥贷”“赎楼贷”

南方日报 2021-06-04 09:51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颖实习生/高凡)广深等地继续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6月3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辖区内各小贷公司全面停止“过桥贷”“赎楼贷”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以保护广州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消息,对深圳市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审慎开展“赎楼担保”业务及涉房地产“委托贷款”业务。

据悉,广东银保监局在核查银行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工作中,发现有部分贷款人将“经营贷”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乱象出现。由于小贷公司贷后管理把关不严,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通知中表示,小贷公司的上述业务虽然基于银行经营贷发放贷款,但因贷后管理把关不严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为维护广州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该局要求,各小贷公司全面停止上述“过桥贷”“赎楼贷”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如有存量业务及时报告,并要求小贷公司尽快压降、结清,上述业务清理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小贷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内容。

广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明确要求,各小贷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在贷前管理、贷款合同中,核实客户贷款真实意图,约定贷款用途,明确对违约客户的违约处置措施;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了解客户真实用款情况,对违约客户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应提前结清相关业务,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其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审慎开展“赎楼担保”业务及涉房地产“委托贷款”业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秉持严监管、防风险的监管思路,结合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等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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