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尊敬的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农商银行”)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和平农商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会期半天(8:00至8:50办理会议签到)
二、会议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
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
(一)和平农商银行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三)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和平农商银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实施情况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提案;
4.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5.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提案;
6.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7.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8.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全体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9.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钟远强董事长和经营班子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提案;
10.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股权管理情况报告》的提案;
11.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绩效分配执行情况报告》的提案;
12.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绩效分配预算方案》的提案;
13.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及股票分红方案》的提案;
14.关于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提案;
15.关于制定《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
16.关于开立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提案;
17.关于制定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提案;
18.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提案;
19.关于聘请会计事务所承办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业务的提案;
20.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定向发行股份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的提案;
21.关于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注册资本的提案;
22.关于修订《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版)》的提案;
23.关于修订《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版)》的提案;
24.关于修订《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版)》的提案;
25.关于修订《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提案;
26.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的提案;
27.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战略(2021-2023年)》的提案;
28.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规划(2021-2023年)》的提案;
29.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风险管理战略》的提案;
30.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提案;
31.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专项发展战略(2021-2023年)》的提案;
32.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的提案;
33.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提案;
34.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费用列支预算事项》的提案;
35.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工作计划》的提案;
36.关于审议《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事项》的提案。
(二)报告事项
1.听取《关于确认补选郑汉卿、陈涛同志为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报告》;
2.听取《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长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董事长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预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凭证(股金/票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预登记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8:3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会议将于当天上午9:00准时开始。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三)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根林、黄惠玲、赖宇;
联系电话:0762-567891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和平农商银行各网点张贴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三)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或和平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领取。
(四)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股东大会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或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敬请谅解。
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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