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这37种药需实名登记 药店是疫情防控的“哨点”
广东省相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
目录涉及20种中成药和17种化学药,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比如大家熟悉的感冒清热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抗病毒口服液等等。
从已有的情况来看,一些新冠肺炎病毒的感染者并非故意瞒报,而是把相关症状当成了普通病症,以为去药房买点药就可以解决问题。因此在疫情防控中,零售药店可以很好地发挥“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疫情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
从市民的角度来说,生了病,要买药吃药,这是非常自然的行为,在买一些常用药时要实名登记,确实会感到麻烦,但疫情当前,个人让渡一些便利,以确保公共安全,是值得且必要的。
另外,因为实名登记相对繁琐,无疑会增加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这就需要大家相互理解和体谅,共同把这项防疫工作做好。相关药品零售企业也有必要加强员工培训,优化相关流程,让买卖双方都能够尽可能感受到便利。
需要提醒的是,眼下散发疫情又起,如果发现身体不适、且有发烧等症状,还是要提高警惕,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尽量去正规医院就诊。
疫情总是在不经意间传播扩散。大家都多留心一点、多付出一点,病毒传播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晶报评论员 彭健
晶报APP 5月31日 13:07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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