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考试大纲后,要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
□熊丙奇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转发教育部考试中心2021年高考公告第一号。公告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教育部考试中心自2020年起,不再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盲文试卷《考试说明》也不再进行修订。考生如需了解试卷结构与考试内容,可沿用2019版《考试大纲》和盲文试卷《考试说明》。
我国中高考均从2020年起取消了考试大纲。其目的是扭转基础教育“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才学什么”的应试倾向。但从实际落实情况看,基础教育的应试倾向还依旧存在。要扭转应试倾向,一方面需要学校推进教学改革,不再对学生进行灌输式教育;另一方面需要深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考试大纲,也俗称为考试重点、考试范围。因为有考试范围,所以学校老师就围绕大纲组织学生复习应考,大纲之外的内容则不教、不学。取消考试大纲后,教学大纲就成了考试大纲,这让部分家长担心,考试的内容会更多,题目会更活,会进一步增加学生的考试负担。
对此,需要学校教师充分理解取消考试大纲的意图,改革教学方式。具体而言,在取消考试大纲之后,高考在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基础上,还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素养。高考的考题将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以此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综合素养与核心价值观念。这就需要学校老师在组织教学时,不能再采取灌输教育方式,而要重视开展探究式教学、项目式教学,不能再简单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创新能力,这有助于学生适应更开放、更灵活的考题。
当然,取消考试大纲后,还必须意识到高考毕竟是选拔性考试,同时笔试考试也有其局限。选拔性考试和评价考试不同,要通过考试把学生分出高低来,我国高考录取,是按学生的高考科目总分(新高考3+1+2模式,也是分物理类和历史类计算3+1+2科目的总分)对学生排序,结合学生的高考志愿录取,这和只评价出学生达到怎样的水平的评价性考试不同。面对选拔性考试,考生必然追求获得更高的分数和名次,因为低一分就可能落后上千名。为此,学校教师也就要“研究”考题,学生也会不断刷题来“适应”没有大纲的考试,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以功利的观念应对,确实可能会增加学生的考试负担。
另外,不管考试题目怎么创新,这都属于笔试,很难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比如,近年来,我国的高考语文作文题,都采取材料作文命题方式,出材料作文的用意是给学生思辨和表达空间,但是,仍有不少考生以宿构、套题这类“应试作文”方式,准备材料作文。
为此,就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就在探索构建多元评价体系。不再用单一的高考分数评价、录取学生,而是结合高考成绩、大学校测成绩、学生高中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这有积极的改革意义,但由于参与改革的学校不多,招生名额有限,且与传统高考录取嫁接,还不足以整体扭转基础教育的应试倾向。
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学校数量和招生名额,同时可在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基础上,探索基于统一考试成绩的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录取制度。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大学自主提出申请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一名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确认。这样就能建立起多元评价体系,既落实大学的招生自主权,又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将有利促进基础教育摆脱应试倾向。
(作者是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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