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一体化 实现商事登记跨境通办
【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一体化;发挥深圳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进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实现商事登记“跨境通办”,解决港澳投资人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和电子证照应用堵点难点。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两个“探索”。一是积极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经营,推动地方政府细化住所登记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二是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完善注销登记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探索实施强制退出。探索企业歇业、撤销登记等制度。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施注销清税“承诺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清算并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文件。企业申请税务注销后,税务机关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或者未将结果告知企业,企业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企业债务及税收清缴承担清偿责任的,免于提交清税证明。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企业名称统一技术规范、代理行为规范、名称文书规范,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升近似名称分析和识别能力。实现名称库与商标、知名企业等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告知提示内容,强化知名企业和商标权保护。探索建立企业名称争议网上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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