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霞虹)4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适应“二孩”政策、人口流动、学位需求变化等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同时,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不得设置提前教授
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通知要求,2021年幼儿园招生坚持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同时,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在招生流程方面,通知指出,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
通知要求,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要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适应学位需求变化等
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
通知指出,要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有效编制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适应“二孩”政策、人口流动、学位需求变化等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指导,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
通知明确,要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报名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园组织工作。要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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