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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发布优质高中安排至少50%名额分配到校

广州日报 2021-04-24 04:09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曾俊通讯员粤考宣)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优质高中要安排不低于50%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同时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

分配名额适当向薄弱校倾斜

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学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开展自主招生。

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调整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军人(含复退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消防救援人员,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制订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中职学校要积极招收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术培养和培训。

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

正在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市要精心制订录取工作方案,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招生中使用,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其他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制订改革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启动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主动适应广东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广东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级以上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办法》同时指出,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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