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4月19日至25日报名
本报讯(记者林婉萍)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指出,广东省“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将于4月19日至25日报名。其中,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并于4月19日至25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同时完成报名申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4月19日至2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
招生方式上,“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在本科批次前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一是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1年8月31日;二是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县(区、市)列表中,梅州市八个县(市、区)均在实施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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