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你提意见2025年广东基本构建“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牵头拟制了《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到2025年,广东省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关键词:基础设施
民政部门参与验收,新建住宅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效供给和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为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为保障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民政部门要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竣工联合验收。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对于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关键词:健全制度
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
在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十四五”期间,广东将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状况,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此外,要全面落实高龄补(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关键词:社区养老
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辖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在农村地区建设“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
根据计划,到2025年,广东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有至少一家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统筹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广东将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和使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同时,广东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
关键词:提质增效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功能
在“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全面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强化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广东将始终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的同时,广东也将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至2025年,广东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间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引导养老机构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尤其是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关键词:医养康养
普遍建立养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
“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全面深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地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
为此,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一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广东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出在养老机构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中医院等建设。广东同时支持医疗结构开展养老服务,在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等机构中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
关键词:人才队伍
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100%
“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计划到2022年,全省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达12万人次以上;到2025年,实现培训规模和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全省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步部署落实和同步督导考核。养老护理员要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关键词:银发经济
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主体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
此外,要大力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促进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
小贴士
公众可在4月7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多种方式提交意见建议,电子邮件发至mzt_liyd@gd.gov.cn,信函可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政编码:510030),传真可发送至020-85950824。
采写:
南都记者
代国辉
通讯员莫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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