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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专家解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感染过新冠仍需接种疫苗

南方都市报 2021-04-02 06:14

南都讯南方日报记者余嘉敏李秀婷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围绕相关热点,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孙立梅。

技术指南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暂不推荐18周岁以下人群接种。这是为什么?

“任何一个新疫苗在研发过程中,都是先从成年人开始进行临床试验的,在确保其安全性的基础上才会把临床试验向低年龄组扩展,从而确保安全用于低年龄组人群。”孙立梅表示。

“18-59岁人群大规模接种到一定程度时,对18岁以下等尚未能接种疫苗的人群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孙立梅说。

技术指南提到,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孙立梅解释,现有的研究数据表明,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群体内的抗体水平可以至少维持6个月,但随着时间推移,抗体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衰减。

“建议他们接种疫苗,是为了让抗体达到更高的水平,发挥更好的保护作用,起到加强免疫的效果。”孙立梅说。

技术指南指出,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包括3个灭活疫苗、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和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孙立梅介绍,广东省目前使用的主要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三个生产商生产的疫苗均有使用。“无论采用何种技术路线,只要是国家已经正式批准附条件上市的疫苗,都是经过了大量的科学实验,其安全性、有效性都是有保证的,公众可放心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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