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围堵经营贷流入楼市,广东各银行提前行动 防止中介违规套用信贷资金
3月26日,为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三部门联合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已针对《南方日报》报道的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乱象问题,部署全面排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经营贷“三查”
事实上,在《通知》下发前,广东金融监管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早已行动起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对经营贷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三查”。
如此次《通知》提出,加强信贷需求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记者从广东多家银行获悉,目前各银行纷纷执行更为严格的经营贷准入标准。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要求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经营年限准入条件,严格审查审批环节,通过交叉验证近半年以上经营流水真实性、流水结算额需与企业经营规模和贷款金额匹配。
近期以来,为了加强贷款审核及资金流向监测,广东各银行已对制度流程和资金流向监控进行了改善。如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计划上收二级分行个人经营贷审批权限,由一级分行信审团队集中审批,同时将继续探索各类型科技手段、大数据运用,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强化个人经营贷资金用途合规管理。
针对《通知》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求,广东部分银行也早已行动起来。例如,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表示,严格合作机构准入,严防、杜绝不法中介机构诱导客户或利用、串通个别风险意识薄弱客户经理,为客户申请用途不实贷款或联合包装借款公司,协助提供虚假资料。
除对经营贷发放进行规范外,广东各家银行还严查购房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建立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和“白名单”
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
在业内看来,规范银行金融机构与中介合作是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关键举措之一。记者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获悉,在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
目前广东各家银行纷纷采取相关举措防止贷款中介通过“包装”等方式违规套用信贷资金。建行广东省分行表示,一旦查实确属通过个人贷款或经营贷款等银行融资方式用于缴纳和筹集首付款的,或者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拒绝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不受理借款人首付款缴交前在本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发放记录的及首付资金有来自中介等渠道嫌疑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南方日报记者唐柳雯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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