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地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机制 将互设派出庭互聘仲裁员
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13日电(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粤仁宣)3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发起,佛山、东莞、中山、广州南沙四地共同签署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RC4备忘录。这是全国首次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以互设派出庭、互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含港澳籍)、互联网跨区域庭审为主要内容的共商、共建、共享区域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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