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已启用 广东目录新增17种抗癌药
新快报讯记者梁瑜报道3月1日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简称“新版《医保目录》”)正式实施,119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平均降价50.64%。同步,自今年1月起,北京、广东、河北、浙江、海南、湖南等地陆续发出了与2020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和地方增补药品目录相关的通知文件。
据了解,北京市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其中,结合全国各地使用情况,还纳入了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而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调整完善,除许多新增药品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外,“泽布替尼”等19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把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和221个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2018年国家谈判的抗癌药中14种独家药品进一步降价,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抗癌药降幅超过60%。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3100种。对比2019年,新版目录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
2020年版河北医保目录比国家版多暂保留增补药品297种,共包含药品3097种。其中,国家目录常规药品2579种,国家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国家目录中药饮片892种。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湖南医保目录新增119种药品,包括17种抗癌药,惠及更多恶性肿瘤和慢性病患者。还在《2020年药品目录》条目中增列了自付比例栏目,对甲类、乙类原有和新增药品设置了不同的自付比例。
四川省医保目录将维得利珠单抗等29个谈判新增药品纳入单行支付药品名单,调整后单行支付药品共88个。伏诺拉生等67个谈判新增药品、原常规目录谈判降价的13个药品纳入乙类支付药品名单,调整后谈判药品纳入乙类管理的共136个。将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等12个谈判药品纳入四川省城乡居民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支付标准统一执行国家规定。
海南省规定,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按海南乙类药品管理现行政策规定报销。海南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支付办法按海南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青海省医保目录相比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增补民族药53种、西药57种和中成药37种,总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2947种,其中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西药162种、中成药59种),另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浙江省级招采部门要按规定将《2020年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范围。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规格与谈判药品不同的,挂网价格不高于按照差比价原则计算的医保支付标准。
据了解,《医保目录》发布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以谈判药品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内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各地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支付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展滞后地区进行调度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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