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月起这8类人员首次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可参保
羊城晚报讯记者景瑾瑾、通讯员杨书豪报道: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人社局23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该《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纳入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范围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据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行“五险统征”的参保模式。鉴于单位从业的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特定人员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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