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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98户受灾“全倒户”春节前全部住新屋

新快报 2021-02-02 08:33

■清远赤狮坑新村46户村民搬进了新居。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记者2月1日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全省198户因灾“全倒户”、152户因灾“严损户”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首次实现在受灾当年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新快报见习记者黄嘉丰通讯员粤应宣

去年以来,广东连续遭受低温冰冻、台风、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市县不同程度受灾,局部地区受灾严重。为让受灾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广东省减灾办、省应急管理厅首次将重建完成时限确定为当年年底前(往年为次年春节前)。

据了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先后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受灾地市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复产重建。其中,韶关、惠州、阳江、肇庆等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按照“户报、村评、镇核、县定”程序确定重建对象。河源、阳江、肇庆市采取“县包镇、镇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民房重建责任制,实行“一对一”帮扶挂钩机制。

与此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等部门,在用地安排、建设规划、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全力支持恢复重建。一方面,落实重建补助资金,因灾“全倒户”按照一般重建户每户4万元,特困供养户、孤儿每户5万元的补助标准,因灾“严损户”按照每户2000元的补助标准,省市县三级共安排下拨重建补助资金978万元,并通过“一卡(折)通”社会化发放,由当地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直接划拨到重建对象手中。另一方面,落实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各地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付。

据悉,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还建立了恢复重建督导机制。从2020年7月中旬开始,每周统计汇总全省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每月进行全省通报,实时掌握重建进度并及时指导受灾地市开展重建工作。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因于2020年6月遭受严重泥石流灾害而异地重建的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迎咀村委会赤狮坑新村全村46户村民,已于2021年1月27日全部搬入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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