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过年政策禁止“层层加码”
□然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称,就地过年的政策是分级分类的。低风险地区倡导大家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各地方在政策执行时,不能擅自“加码”,更不能“层层加码”,有的地方还采取“一刀切”措施,这是坚决不允许的,不能阻断人员出行、返乡,要给人民群众多些保障、多些便利。(1月27日中新社)
“倡导就地过年”“返乡需核酸证明”,国家层面释放出的一系列清晰信号,正在深刻影响着公众的春节出行安排。特殊时期,“回家过年”的传统信仰,让位于“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无可奈何却也情有可原。自从相关通知公布以来,民间几度追问、官方数次回应,规定的精准化解释则基本到位。但即便在此语境下,还是有些地方自行其是、自我加戏,将“土办法”“山头规矩”,凌驾于中央关于“就地过年”的大政方针之上。
必须承认的是,在现有管辖权限、制度框架下,各地关于防疫确有一部分“自由发挥”的空间。比如说,《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就明确,“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确定农村地区范围,制定广东省的实施细则,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很显然,这种有限度的“授权”,本意是为了便于地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够采取更为灵活的、适用的防疫举措。只是很遗憾,不少省市县村,直接将之演变成了“层层加码”“一刀切”。
正是预见到了可能的风险,嗅到了一些典型的苗头,国家发改委及时敲打,重申“就地过年政策各地区不能擅自加码”。现阶段,常态化防控,需要的是“绣花功夫”,需要的是精细、到位实施系统防疫安排,需要的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动辄搞“一刀切”,搞“杀伐决断”的休克疗法,沉迷于比严斗狠的所谓“硬核”竞赛,最终暴露的不过是某些地方管理理念僵化、治理能力落后的深层缺陷。
倡导就地过年,不能阻断人员出行、返乡,这是统一而非对立的。防疫擅自“层层加码”,这不是认真负责,而是滥权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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