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实施遇重污染天气可以临时停课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1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
根据《预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以及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区域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3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预案》提出,在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建议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临时停止作业。公众自觉减少车辆白天加油;适当增加公共交通的班次和服务时长;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
工业减排措施则包括:对包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橡胶和塑料制品及制造涂料、油墨、胶粘剂制造企业首先实施停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生产、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石化企业有序调整重点生产装置生产负荷,辅助设施(加热炉、锅炉等)根据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配比,并减少油品及化学品装卸和运输量。原则上石油化工企业不开展检修放空作业。
此外,对城市建成区柴油货车、农用运输车实施禁行。限制摩托车通行区域。对重型柴油货车实行限时穿城。暂停露天拆除、施工工地易扬尘作业等。
《预案》同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地区实际,编制修订所辖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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