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填补立法空白终身教育规范化 保障人民学习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魏丽娜、何道岚、申卉、邓潇丽、黎慧莹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知识传播速度呈几何倍数的发展,凭一招干到老已经不再可能,这就促使人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技能,这既是社会的需求,也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清林小学校长农凌带来了《关于制定〈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她建议制定《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公民终身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终身教育立法处于空白状态
“国家建设与时代的发展需要国民进行终身教育。”农凌指出,终身教育是指人们在一生各阶段当中所受各种教育的总和,是人所受不同类型教育的统一综合,“包括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和各种方式,既有学校教育,又有社会教育。”
“目前,广东还没有颁布终身教育法律法规。”农凌认为,广东省虽然在终身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规文件,但这些法规对终身教育的相关解释和规定不够详细,尚未对终身教育的重要性、政府义务、公民权利、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构建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终身教育立法处于空白状态。”
终身教育立法,是保障终身教育规范化、法治化的必要途径。农凌介绍,“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的学习权,这需要全社会各组织及各教育机构创设有效的学习条件,为公民提供有利的学习环境,“尤其要从法律层面确保特殊人群的学习权利的实现,落实教育公平,保障终身教育依法开展。”
明确终身教育的保障机制
农凌建议,终身教育立法要以宪法和教育法为立法依据,参考国家终身教育政策、广东省终身教育政策及终身教育理论等政策理论。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其他五个省市已经进行终身教育立法的经验。
对于终身教育立法的安排,农凌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指导方针和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内容,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方面,共三十五条。”
农凌还建议,在立法时要针对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加以规范:1.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终身教育中所承担的职责;2.加大公民学习权利保障;3.设置科学的终身教育管理机构;4.构建合理的终身教育制度;5.明确终身教育的保障机制,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终身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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