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推行“六不施工” 为危大工程戴上“安全帽”
危大工程,即房屋市政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暗挖等)。在其施工过程中,稍有不慎,容易酿成群死群伤事故。
近年来,随着城乡高速发展,危大工程密集开建,事故屡见不鲜,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10月23日,广东省安委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就危大工程管理专门提出“六不施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必须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
危大工程必须依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编制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危大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
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
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建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必须经施工、监理企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资料必须存档。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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