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场监管局受理、核查并书面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增城区665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条件,并已经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http://amr.gd.gov.cn/sz/home)”公示。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个体工商户)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据规定撤销其公示资格。企业最新公示情况请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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