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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专项帮扶资金

广州日报 2020-11-03 03:43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潇丽)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官网获悉,省总近日下发《广东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工作。

《办法》明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指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拨付给广东省,专项用于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对象为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使用范围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以及法律援助。

《办法》强调,生活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等方面生活保障。基本生活补贴可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程度分档确定补贴标准,每年每户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年度总和。对受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困难职工家庭,可增发不超过3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临时补贴。住房补贴可依据规定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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