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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设项目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宝安日报 2020-10-30 06:44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争议处理等,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自然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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