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提高质量水平 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接受申报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广东省民政厅下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申报星级评定,通过星级评定活动加强养老机构的各项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养老机构即日起可向当地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县(区)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完整的于10月23日前逐级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核。
据悉,广东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或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开办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或原星级评定证书有效期满,拟重新申请评定的养老机构,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可以申报星级评定:(一)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二)近三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处罚;(三)未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四)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据了解,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采取申报评审制度,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有效期为3年。省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组织实施现场评定工作。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公正,省民政厅对第三方机构的现场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和认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省民政厅授予星级评定证书和牌匾;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养老机构可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新闻推荐
广东省启动为期近3个月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高火险区及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黄鸿基通讯员/粤应宣)广东省自10月起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确保秋冬季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