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近4年发出80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家暴受害者构建“安全屏障”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广东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05份,反家暴司法保护力度逐渐加大,今年1—8月发出178份,同比增长31%。
2017年10月起,广东高院联合省妇联率先在全国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解决家暴案件举证难、调查取证难、家暴认定难等问题。目前,全省共有79家法院聘任865名家事调查员。家事调查员出具“家事调查报告”,为法院掌握案情、及时发出保护令提供协助。此外,各地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家暴受害人提供精神疏导,对施暴者给予心理干预。
早在2010年,广东法院已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提出了“反对家庭暴力、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改革重点,并制定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指引》。广东法院先后发出全国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迁出令、远离令、男性保护令等,初步构建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重点的家暴预防体系,提供了家事审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样本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陈虹伶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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