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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般关怀 帮助“金不换” 广东省道德模范陈海仪:她的名字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州日报 2020-08-15 04:05

陈海仪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道岚、魏丽娜)“广州中院陈海仪法官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生。”今年5月25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位广东省道德模范、广州女法官的名字——陈海仪。她被称作“法官妈妈”,在少年审判岗位干了23年,办案不下4000件,以心血打造一个个“金不换”,走出了一条法治文明建设与未成年人培育的新路子。

“我只是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一分子”

“我非常激动,最高法报告中的这句话是对成千上万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说的,我只是其中一分子。”广东省道德模范、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在此前受访时告诉记者。更让她激动的是,最高法报告提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是一大段,充分说明最高法非常关注、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把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犯罪工作放在心上,持之以恒地重视。

陈海仪说,她所在的广州中院打造“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近30年,在少年审判和综治创新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面发挥了法院的少年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普法、审判和帮教矫治制度作用。

“这期间,广州两级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预防犯罪的意识越来越强。”陈海仪说,这有赖于法院检察院共同的努力,得益于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人士的努力,是大家的共同作为,给青少年带来了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

“法官妈妈”:关注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陈海仪被称作“法官妈妈”,她所从事的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特殊领域,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是情、理、法碰撞最为激烈和最为直接的地方,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所长更好地履职。”陈海仪说,她关注的不仅仅是在少年审判中挽救孩子,而是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微杜渐。

当选人大代表后,陈海仪比以前更忙了。她常常走进广州市大中小学校、基层法院等,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每次宣讲,她都会向公众征求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犯罪方面的意见建议,再结合日常工作和调研情况,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

2018年,陈海仪提出构建全国青少年统一数据平台的建议,用客观的数据为有关决策提供参考。2019年,她又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议。

2020年全国两会,陈海仪说,她关注的依然是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她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其实是“一体化”的,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圆桌审判:营造出“家庭式”法庭氛围

多年来,在陈海仪和同事们的努力下,“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越擦越亮。广州中院的少年审判工作确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强化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保护,以依法从重惩处为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调解为先,贯彻全程”原则进行涉少民事家事案件审理,并不断推进涉少审判特色机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少年审判中,广州中院建立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心理干预辅助案件审理,由心理测评专家对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个性化的心理疏导和测评,为法院的裁判和判后帮教提供科学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庭审的方式采用圆桌审判,以椭圆形的审判桌代替传统法庭设置模式,营造出促膝谈心般的“家庭式”法庭氛围。宣判后,为避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广州中院设立了就业帮教基地,实现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案件审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心理疏导、就业培训及上岗、劳动权益维护及救济等一条龙服务。

“作为一名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在专业之外,更需要一份爱心和责任心。虽然他们犯了罪,但要如何让他们真正改过,避免重蹈覆辙,这既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一直要去做的事情。”陈海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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