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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任务书” 80条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深圳特区报 2020-08-01 08:10

深圳特区报广州7月31日电 (记者 刘良龙)广东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施工图”和“任务书”31日正式发布。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当天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80条具体措施,聚焦在5个方面提供支撑。

其一,针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19条具体措施。包括: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支持更多银行落地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促进个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等。

其二,针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出20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等。

其三,针对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出20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动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枢纽地位;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等。

其四,针对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提出11条具体措施。包括:便利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等。

其五,针对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10条具体措施。包括: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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