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规范行政执法群众可合规拍摄执法过程
日前,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民事权利保护意识。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侵犯民事权利风险防范。实施行政执法要依法保护相对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且要防止检查扰民,慎重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群众可以在一定前提下放心拍摄执法过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当事人及其他旁观人员对执法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不妨碍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不得限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清理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薛江华文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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