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10项措施 打造“广东制造”金字招牌其中包括在大中型企业和国企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新快报讯记者麦婉诗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广东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国际化能力,打造“广东制造”金字招牌,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针对广东广大企业在疫情后质量提升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10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措施来增加企业自身竞争力。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10项措施中包括,在全省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遴选培育一批制造业质量标准领军人才。
针对许多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转产生产防疫物资的,涉及到强制性认证、资质许可的办理等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防护产品出口企业帮扶绿色通道,通过收集、分析出口目的国(地区)防疫产品标准、认证、市场准入、技术法规等方面最新动态,为出口企业提供检测认证、计量校准、标准法规等一站式服务。
为夯实产业发展质量基础设施,《政策措施》提出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纳入广东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技术基础支出纳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
为打造“广东制造”金字招牌,《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地级以上市政府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设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支持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此外,强化人才培养和资金保障,将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基础知识等作为广东技能型人才培训的基础课程。在全省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遴选培育一批制造业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有关职能部门在本部门年度预算内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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