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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4起教师有偿补课

南方教育时报 2019-06-14 06:18

【本报讯】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的通报》,严厉查处4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其中,1名小学副校长被撤职,4名教师被降低岗位等级。

通报显示,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实验小学副校长屈某某长期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江门恩平市恩城第四小学朱某某等5名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城中学教师黄某违规参与、经营管理社会培训机构。惠州市第四中学教师邱某某参与非法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活动。

通报强调,广东省教育厅划出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红线”,将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省教育厅还将通过明察暗访,督查各地治理有偿补课情况,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市、县(市、区)予以全省通报。同时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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