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日广东省强降雨将持续 省应急管理厅紧急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五华县岐岭皇华中学师生于12日恢复上课。张炳锋摄
在韶关,消防员救出被洪水围困的群众。通讯员供图
武警紧急营救被困群众。通讯员供图
新丰县受灾现场。通讯员供图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张子俊通讯员/粤应宣粤水轩)“龙舟水”持续袭粤,珠三角、粤东、粤北多地遭遇暴雨。6月9日以来,受强降雨影响,广东省韶关、河源、梅州等市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预计12日—14日,全省仍将有强降雨。
省应急管理厅针对全省灾情,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从6月11日上午10时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要求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多条河流超警戒水位
气象水文监测显示,11日8时到16时,全省有4个站录得100毫米—250毫米的大暴雨,有192个站录得50毫米—100毫米的暴雨,有567个站录得25毫米—50毫米的大雨。其中广州从化区鳌头镇、清远佛冈县龙山镇、惠州惠东县白盆珠镇、江门鹤山市桃源镇、河源紫金县阳头镇录得较大雨量。
强降雨导致多条河流超警戒水位,其中韩江干流三河坝水文站(梅州市大埔县三河坝镇)11日8时出现43.56米的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1.56米(警戒水位42米),相应流量6230立方米/秒;11日17时水位退至42.19米,超警戒水位0.19米。粤东沿海龙江支流崩坎水红饶站(揭阳市普宁市云落镇)11日15时出现30.78米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0.28米。粤东沿海螺河上游新田河参城水文站(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11日14时出现27.43米洪峰水位(警戒水位27.5米)。
截至11日17时,全省共有2个水文站超警戒水位。
省水利厅通过科学调度枫树坝水库,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已拦蓄洪水1.55亿立方米,有效减轻了下游重点防洪地段和区域防洪压力,减少灾害损失。
三天内强降雨仍将持续
截至11日16时,全省有23个市县(区)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11个市县(区)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同时广东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仍在生效中。
省气象台预计,12日珠三角、粤北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3日,粤北、粤东和珠三角部分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4日,粤西、粤东、珠三角市县大雨到暴雨转阵雨,其余市县阵雨转多云。且部分市县伴有8级左右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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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文:
建立省级救灾物资
应急保障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明确了双方职责分工,规定省级救灾物资采购、调拨等系列工作流程,建立了日常信息通报、应急联络对接、储备布局协商等三项联络制度,并提出了建立全省救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有关要求。《机制》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强化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广东省救灾工作时效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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