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粤应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总、省应急管理厅于6月10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到了当天18时,省防总、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10日-14日,广东省受高空槽和西南急流影响,有持续性强降雨,部分市县伴有8级左右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省防总、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防汛应急响应,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做好最充分的防御准备措施,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抢险准备。
省防总、省应急管理厅指出,要启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滚动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加强堤防、水库、水电站、水闸等工程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等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加大对河道乱占乱建现象排查整改。要切实落实城市防洪排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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