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犯罪低龄化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南都讯记者吴笋林实习生周永金通讯员全小晴刘婉玲5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广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13-2018)》,介绍了前6年广东地区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及保护状况。
人数及占比均呈逐年下降态势
据白皮书披露,2013-2018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058人,占全省同期全部罪犯约4.4%。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其占比均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其中,2018年的未成年罪犯人数较2013年减少3344人,降幅达44.5%,未成年罪犯在同期全部罪犯中的占比从2013年的6.2%下降至2018年的3.0%,下降了3.2个百分点。
2013年至2018年,广东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约占同期全国未成年罪犯人数的13.1%,在全国占比较高。但六年间,该占比大致呈曲折下降趋势,已扭转2008年至2012年期间占比逐年上升的局面。
白皮书分析认为,广东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其在全省罪犯中的占比均大幅下降的趋势,与近年来广东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渐见成效密切相关,也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对部分涉案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关。
一半以上是抢劫和盗窃罪犯
白皮书披露,在2013年至2018年广东法院判处的33058名未成年罪犯中,以涉及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为主,涉及的罪名也较为集中。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四类犯罪的人数合计占比高达72.9%,其中犯抢劫罪和盗窃罪的人数合计达52.6%。
但在六年间,犯抢劫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其占全省未成年罪犯人数的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亦呈明显减少趋势。
另外,需警惕的是,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较2013年增加92%,占比上升近8个百分点;犯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增加近61%,占比上升逾3个百分点;犯诈骗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增加68%,占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
犯罪多在16至18周岁段
据白皮书介绍,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广东法院判决的2013至2018年该年龄段的未成年罪犯共29468人,占全省未成年罪犯近九成。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人数下降明显,其占未成年罪犯的比重亦呈曲折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2013年至2018年期间广东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绝大多数,占比达94%。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72.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1.1%。与前几年相比,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有所上升。
另一个特点是,2013至2018年期间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及占比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在校学生犯罪人数与2013年相比下降逾75%,占比减少2.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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