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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校园APP管理办法出台 未入白名单的不得推荐使用 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的省级实施细则

新快报 2019-05-30 13:51

针对学习类APP存在涉黄内容、游戏泛滥、宣扬错误思潮、传播低俗文化、过度娱乐化等问题,广东省教育厅5月29日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据了解,广东省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明确校园学习类APP管理实施细则的省份。《管理办法》将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快报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粤教宣

不得存在网络游戏色情等广告

据介绍,《管理办法》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的省级实施细则,共15条,明确了适用对象、管理范围、部门分工、主办者及产品要求、审查办法、监管机制等内容,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东学习类APP”小程序(包括黑白名单查询、投诉举报、企业申报等功能)也将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启用。

《管理办法》明确,“产品(含各功能板块)不应存在与学习功能无关的内容和链接”,产品不应存在各种网络游戏、商业广告、购物美食、互动交友等内容和链接。如存在动漫、娱乐、积分等内容的,应基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动力等目的,并且在申报审查时逐一详细说明。此外,对存在社区个人动态、班级空间等板块的,不得发布色情、低俗等有害内容。鉴于中小学生的特点以及对个人动态、社区评论所有内容进行实时监测难度较大,建议关闭学生用户对外公开的评论、发帖等功能。

不得强制收费和用于抄作业

此次,纳入《管理办法》内容审查的校园学习类APP类型包括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这类APP同时满足用户群体主要面向(或包含)广东省中小学生;具备教学或作业等功能(包括课堂教学、学习辅导、习题作业、学科类校外培训、个人学习情况测试等功能)等条件。而中小学生和家长在校外自行下载的不具备课堂教学或作业等功能的APP、纯口语(外语)、纯阅读类APP等,原则上不纳入《管理办法》本次审查范围。

《管理办法》中明确,校园学习类APP产品不得用于抄作业。学校和老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考试分数的成绩排名,禁止公布学生的集体分数排名。但为了改进教学、诊断学生所学情况进行核心素养能力等级分析、分数段统计、学生分数正态分布等数据(须隐藏学生姓名)以及非学科类(例如音乐、美术等)成绩的除外。允许学生查阅个人测试成绩(仅限本人成绩)。

据规定,校园学习类APP收费项目需事先公开、明示且合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不得恶意扣费。其中,校内学习类APP不得面向学生用户收费(以付款的银行账户为准,银行账户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除外)。而学科培训类APP的收费,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60次(节)课。还要求,主办者需保障学生和家长信息安全,不得调用和学习无关的隐私权限等。

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中明确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园学习类APP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其中,白名单为规范运营,灰名单为黄牌警告,黑名单为红牌处理。

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内容审查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实施,不需要各地市、县(市、区)、学校和机构逐级审查。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查。

其中,审查通过的列入白名单,可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在日后被投诉、举报违反《管理办法》规定且查证属实的,给予黄牌警告,列入灰名单。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申报审查时提交的申报材料或者测试样品存在主观恶意、弄虚作假行为等,将给予红牌处理,列入黑名单。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内容审查管理将分阶段实施。自《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设立过渡期,用于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自行整改、申请审查等。过渡期间,在未违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广东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可以继续推荐使用该学习类APP。

自2019年9月1日起,凡未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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