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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东严管校园学习类APP 未过审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晶报 2019-05-30 08:58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7部门发布《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的省级实施细则。

《办法》所称校园学习类APP,是指面向(或包含)广东省中小学生、具备教学或作业等功能、以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作为使用载体的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包括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两种类型。

校园学习类APP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自《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设立过渡期,用于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自行整改、申请审查等。自9月1日起,凡未在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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