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消费潜能,做好民生加减法
珠江瞭望
《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日前出台,针对当前制约消费的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提出逐步放宽广深汽车摇号竞拍指标等九方面29条具体举措,稳定改善消费预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形成强大统一市场。
5月2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1省份2019年第一季度的GDP数据,广东以23886.77亿元居首。省统计局评价认为,一季度,广东省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好于预期,开局良好。在此背景下,《实施方案》出台,正当其时、恰如其分。一方面,广东巨大的经济体量,为未来的消费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在出口、投资略显疲软的语境下,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可靠、最重要的那驾“马车”。
《实施方案》中亮点也不少。譬如“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就是抓准了消费领域的“潜力股”。权威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5637亿元,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5350亿元,增长10.1%,增幅高于城镇。如果农村交通、网络、通信、水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得以不断完善,必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激发农村消费潜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就像以投资促增长可能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一样,促进消费也是一道综合题,要平衡好利害关系,才能避免顾此失彼。因为,消费增长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资源供给,两者不匹配就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困扰,从而影响消费意愿。以汽车消费为例,谁都知道,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汽车消费市场仍有巨大增长空间。今年1月,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有关“推动消费平稳增长”方面的文件,其中“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排在首要位置。促进汽车消费举措对于中小城市、农村来说是福音,而对饱受拥堵之苦、停车之难的大城市来说,是不是福音有待进一步评估。可以肯定的是,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扩大准购规模,须考虑增加道路资源、停车位的供给,才能让汽车消费增长更加顺畅。
再如“稳定住房消费”,一个“稳定”就是一道大考题。城市住房政策须坚持“房住不炒”这一大原则不动摇,但出于惯性(土地财政)和现实(商品房库存),又不能不对房地产市场有所期待,两者之间如何兼顾才不顾此失彼,确保民生幸福,考验着城市管理智慧。“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挖掘旅游消费新亮点”“大力鼓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莫不如是。
促进消费,要减也要加——审批要减、阻力要减,服务要加、资源要加,政府多做后勤保障工作,才能让居民幸福指数与消费同增长。
◎连海平 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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