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尘肺病人要实现 “一人一档一卡”
羊城晚报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粤卫信
日前,广东省卫健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要加强尘肺病的诊断和诊治,建档立卡,实现一人一档一卡,并进行随访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
明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
意见明确,到2020年,广东职业病监测、体检、诊断、救治、应急体系和制度基本完善,到2030年,全省职业病历史存量得到基本化解,每年新发职业病控制在较低水平。
职业病防控,重头在企业。意见明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在作业场所与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落实内部监管和持续改进工作责任。
意见还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后年底建全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
意见特别明确,要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并要求各地政府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重点职业病行业、岗位、人群和区域分布情况等基本信息,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础档案,建立包含危害工种、岗位、职业病疑似病人等相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要研究出台职业病调查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2021年底前,建设覆盖全省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报告管理等数据信息的集约化、智能化、动态化管理。
将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同时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以高毒、高危粉尘、噪声等为重点,在机械(金属制品加工)、轻工(有机溶剂使用、铅蓄电池制造)、建材(陶瓷制造、石材加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制鞋、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对于备受关注的尘肺病,意见明确,要加强诊断和诊治。劳动者具有粉尘接触史且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符合尘肺病特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尘肺病相关临床诊断。符合职业性尘肺病相关诊断标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尽快作出职业性尘肺病诊断。对诊断为尘肺病的病人,各地要加强医疗诊治,建档立卡,实现一人一档一卡,并进行随访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同时通过职业病报告系统逐级上报,统计汇总。鼓励各地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尘肺病人诊断和诊治提供适当补贴。
未参加工伤保险患者由单位承担费用
现实中,不少职业病患者因为担心就诊费用太高而放弃治疗。意见明确,对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做到“应治尽治”。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病人,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意见还明确,要加强职业病诊疗能力。各地级以上市至少要确定一家基本满足本地区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工作。将省职业病防治院和广州、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建成职业病专科三甲医院或高水平医院。建设职业病防治专科联盟等医联体。以省职业病防治院为中心,依托各地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制定区域性职业病临床诊疗规范,建立辐射全省职业病专科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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