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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全面推行 企业新型学徒制 两年培训5万名新型学徒,开展学徒培训企业最高可获补贴8500元/人·年

羊城晚报 2019-05-22 17:18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报道:2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网站获悉,《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拟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目标为2019年-2020年,全省力争每年培训2.5万新型学徒。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可获补贴,标准为4000-8500元/人·年不等。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31日。

校企合作分工培养

两年将培训5万名新型学徒

征求意见稿要求,2019年-2020年,全省力争每年培训2.5万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覆盖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学徒培训将如何培养?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具体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特别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

补贴标准

4000-8500元/人·年不等

对于学徒们的劳动所得,征求意见稿也作出详细规定。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和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目前拟定的标准为4000-8500元/人·年不等。

此外,对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可在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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