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 广东拟推企业新型学徒制 今明两年力争培养新学徒5万名,开展学徒培训企业可获最高每年8500元/人补贴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日前,《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下称“意见稿”)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广东将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2019-2020年全省力争每年培训2.5万新型学徒。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亦可获补贴,每年补4000-8500元/人不等。
以培养中高级技工为主
意见稿称,在全省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学徒如何培养?根据意见稿,拟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具体来看,学徒培训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模式。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由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重点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实操训练;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由培训机构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重点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意见稿鼓励培训中积极应用“互联网+”远程培训模式。同时,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培训企业每年可获补贴
意见稿规定,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目前拟定的标准为4000-8500元/人·年不等。对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可在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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