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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来粤创业的港澳青年 可与广东青年同享扶持政策

羊城晚报 2019-05-21 13:42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栩豪报道: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政策支撑、打造平台、营造环境、建立机制等方面着力,全方位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2025年基本建成“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

《方案》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针对来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分两个阶段将基地打造成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安居乐业试验田。

到2020年,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分别打造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本消除港澳青年进入基地创新创业的政策障碍,解决资金、信息、技术、服务等瓶颈问题。

到2025年,进一步发挥三个自贸片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效应,在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本建成 “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

“1+12+N”指什么?

在《方案》建设目标中提及的“1+12+N” 孵化平台载体布局中,“1”是指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围绕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

“12”是指培育建设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中国(江门、增城)“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广州科学城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中国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山翠亨新区“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和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共12家基地。

“N”是指在示范性平台和基地的牵头下,带动各地建成一批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从政策、平台、环境、机制方面给予支持

《方案》明确,政策支撑方面,要推进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来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与广东省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此外,要打造港澳青年人才服务体系和建立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

打造平台方面,《方案》提出,要通过优化平台载体规划布局、加大平台载体建设资源投入、构建孵化基地平台载体全链条服务体系以及促进产学研一体化,为港澳青年提供环境最优、成本最低、要素最齐的硬件支撑。

营造环境方面,要扩大港澳青年住房保障供给,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住房补贴、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等优惠,并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建立机制方面,《方案》从粤港澳三地青年交流、双创资源对接平台建设等方面做出规划,实施多种多样的粤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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