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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通告

汕头日报 2019-05-20 09:2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与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9〕14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方式,在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进行政治审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并经省委组织部初审通过,林美君、邢少娜、郑奕庭同志作为汕头市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党工委、汕头市濠江区供销合作社作为汕头市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现进行公示:

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

1.林美君,女, 1970年10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全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汕头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不懈的努力。2016年 ,被人社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邢少娜,女,汉族,1971年4月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 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湖大队一中队指导员(2016年5月借调市创文办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全市创文工作,组织开展了“潮人好家风”、“拒绝车窗抛物”等一系列文明宣传实践活动,负责协调全市12批近320支创文交通志愿者队伍。

3.郑奕庭,男, 1975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平区东方街道党工委书记。创新街道共建共治共享服务管理模式,带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开展创文对标提质升级工作,全面夯实文化阵地、氛围营造、环境卫生、六乱治理等工作基础,有效提升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

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

1.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党工委,正科级,现有公务员25人。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打造“党员会客厅”、“青年信仰空间”等党建品牌和党建阵地,大力推动经济指标任务落实,持续开展创文巩卫工作,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2. 濠江区供销合作社,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人员8人。主动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敢于开拓,努力盘活资产,发展生产。2018年1月荣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电 话:88270121传 真:88270121

通信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 邮政编码:515036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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