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新政加强新生儿科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必要时停止接收新患儿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锦辉通讯员/粤卫信)8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广东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引(2019版)》(下称《工作指引》),提出将要通过规范新生儿病房设置、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新生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工作指引》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工作指引》指出,新生儿病房应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完善医院感染病例的上报管理制度。制订并完善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并组织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感染情况,及时上报,立即组织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必要时停止接收新患儿。
规范新生儿病房设置是一大做法。《工作指引》指出,新生儿病房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同时,新生儿病房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医院的污染区,靠近产科病房及产房。
《工作指引》对新生儿病房的医护人员作出了具体要求。不仅规定病房应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而且要求新生儿病房护士保持固定,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工作指引》提出,新生儿病房严格实施分区管理,进行分区诊疗和护理,护理人员各区域不交叉。条件不允许时,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遵守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针对感染的高危因素、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应当实施目标性监测,落实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以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同时,对感染性疾病患儿(含多重耐药菌感染)应当及时采取隔离防控措施并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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