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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有底气,让学生更服气

深圳晚报 2019-05-06 06:15

近年来,教师该不该惩罚学生频频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首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众所周知,表扬和批评是学校教育中基本的教育手段。有表扬、鼓励,自然也有批评、鞭策。尤其是面对“熊孩子”“小霸王”,只靠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显然不行。诚如有专业人士指出的,“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适当的惩戒。”在某媒体机构做的相关调查中,有87%受访网友认为行使“教育惩戒权”可行。

近几年,老师和家长之间因为孩子被惩罚而起冲突的新闻频频见诸报道,导致一些教师由于顾虑教育惩戒可能带来的风险,对违规学生不敢管。更直接地说,有资料显示,中小学校和教师管教顽劣学生功能的弱化,是近年来学生欺凌和暴力接连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在法律法规上对教师的教育惩戒权给予肯定和支持,对于保障教师自身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及建立良好教学秩序均有正面作用。

换个角度看,家长对教育惩戒的关注,表明对孩子教育的重视。不过,家长还应明白,教师得到家长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育孩子上。家长闻“罚”色变,过度干预、一味对孩子偏袒保护,看似是对孩子好,实则是“坑娃”。在一定意义上,教育惩戒权,不仅仅是教师所需,更是孩子所需。个中道理再简单不过,倘若教师因为种种顾虑不敢管教学生,而去放纵、纵容,这才是对学生最大的伤害。家长多给教师一些尊重和信任,是给教师最好的礼物,其实也就是在支持自己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平心而论,没有哪个家长不想让教师多“管管”自己的孩子。有人说,“管教学生要在尊重他们的前提下与他们交往,不要老是以老师的身份严斥学生”。这其实道出了大部分家长并非不愿意教师惩戒孩子,而是需要适度。教育惩戒不等于体罚,更不是嘲讽和侮辱。教育惩戒应该是出于对学生的爱、而不是发泄性的惩罚,教育惩戒要有规范尺度、不能由着教师意志来,简单来说,实施教育惩戒需有理有度。当然,教育惩戒规则的细化还需要进行更加具体而细致的讨论。

事实上,在法律上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也是对教师职业能力提升的一种促进。“怎么惩戒是教育的一门艺术。”教育惩戒不仅仅要做到“适度”这么简单,更要讲求科学性。比如惩戒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要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处理时有理有据;又比如,惩戒的时机、心理、步骤等,都需要精心考虑。教师只有深入地掌握惩戒这门教育艺术,才能最科学、最充分发挥惩戒的作用。可以说,掌握教育惩戒,是为了让学生更少地受到惩戒。

“有管教,才懂敬畏;明对错,方知底线。”合理运用教育惩戒,营造一个教师精神饱满、学生热情高涨的教学氛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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