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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公布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调至16%

信息时报 2019-05-06 01:0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从5月1日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公布,该方案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方案拟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同时,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3%的市,2020年底前将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具体过渡计划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制定。今后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全国统一标准。此外,方案还调整了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来说,自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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