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处贪腐案件中实现自我价值 记“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黄海声
黄海声(右三)在工作中。
他是从事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十几年的老检察官,是汕头市监察体制改革的亲历者,是以身作则、勤奋敬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是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斗士”。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黄海声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在他看来,这份荣誉既是对其工作的肯定,也是他在反腐败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
勤奋敬业 忠诚担当
2018年1月,汕头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时任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黄海声从检察机关转入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为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面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新形势,黄海声以更积极饱满的心态投身反腐新岗位。
“目前监察委员会成立时间比较短,需要我们主动适应新的工作体制,学习和熟悉新的调查手段和措施,来应对新的难题。”针对检察院机关反贪反渎职能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后纪法贯通、纪法衔接的新问题、新情况,黄海声认真学习,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指挥协调并参与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
2018年3月,市纪委监委领导将一个疑难案件指定给黄海声办理。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群众多次举报汕头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林某任职期间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职务犯罪行为,但由于举报的事实内容时间跨度长达10年多,很多证据已难以获取,虽历经多个部门调查,却一直没能取得实质性突破。怎么查?从何入手?如何获取证据?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黄海声研究分析后决定将最有可能存在贪腐行为的企业改制环节作为突破口。但是企业改制也已经是10多年前的事情,查证过程困难重重。
“这个企业存在时间较长,账册加起来有三四十箱,当时几乎堆满了一间房。”黄海声和办案组夜以继日地核查近二十年来的企业改制前后账务资料和改制过程中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终于有了重大发现——一笔471万元应交税金的债务!可疑之处在于,改制前没有存在这样的债务,改制的时候才挂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减少企业评估的时候总体资产的净值。
于是,黄海声和办案组从这笔债务入手,抽丝剥茧,深入调查,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10多个单位调取几百份资料,获取了417万元属于虚设债务的关键证据。最终以此为突破口,查明了林某伙同单位财务负责人苏某,在改制的过程中以虚设债务、隐匿资产的手段私分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700多万元的犯罪行为,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焚膏继晷 夜以继日
2018年间,黄海声共主办或参与办理违纪违法案件19件,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追缴赃款人民币67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件10人,其中还主办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要案3件,为汕头市反腐败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有目共睹的反腐败成果背后,是黄海声及其同事们的团结协作和辛勤付出。“焚膏继晷、夜以继日”可谓是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工作的常态,长期缺乏规律性的办案工作打乱了黄海声的日常作息,对此他早就习以为常。“我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加班也是常态,有时在回家半路上接到新的案件工作任务,又立即返回单位,一刻也不能耽误。”据黄海声介绍,当前由他组织协调和参与的办案组共4个,身为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的他,既需要统筹指挥科室人员调配,也需要亲力亲为,作为不同角色参与到一线的谈话、讯问、外调等办案工作中。
“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实事求是,我们不仅要对反腐败事业高度负责,又要对被调查的当事人负责。”公平与正义是他头顶的明灯,法律和纪律是他恪守的准则,这位“反腐斗士”始终身先士卒,严格履职,秉持着公正廉洁的执纪执法信念,为反腐败事业不懈奋斗。
本报记者 陈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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