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新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40家 发挥高新区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冯海波通讯员粵科宣)到2022年,全省实现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新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40家……近日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广东省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激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一轮创新发展活力,充分发挥高新区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为广东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高新区综合发展质量
经过近30年发展,高新区已成为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参与国际科技经济竞争、建设国家自创区的核心载体。目前,广东省已有国家高新区14家。
《意见》明确,以提高高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集约、开放协同、特色发展,围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优化全省高新区布局,创新高新区发展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
其目标是,到2022年,高新区综合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进一步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高新区营业收入超6万亿元,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超1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省比例超50%;项目投资强度及单位面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税收、劳动生产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8万元/人以上;万人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超90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0.17吨标准煤。到2030年,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成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全球科技合作的重要枢纽和中坚力量。
优化高新区布局,提升高新区创新能力
《意见》提出,广东省将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依托现有开发区,在全省县域范围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支撑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工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对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创新资源和新兴产业加速汇聚,提升高新区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化地市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同时,强化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高新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分布零散的产业园区和镇街,探索资源共享与利益平衡机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被整合或托管产业园区和镇街的GDP、市县级财政收入等,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做实“一区多园”,强化主园区对分园区的统筹协调和政策延伸覆盖。
此外,通过布局建设科学城,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等,提升高新区支撑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意见》明确,广东省将支持高新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平台优先布局在国家级高新区。做大做优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载体。支持高新区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广泛承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推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技术突破和颠覆性创新的主阵地、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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