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有特别重大贡献 举报人可获 50万元以上奖励 举报侵犯知产制假售假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汪海晏,通讯员粤市监报道:4月29日上午,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单宗案件最高奖励为5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则不受此限。
奖励办法共8章31条,其中列举了14项举报奖励内容,包括盗版复制或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他人专利,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广东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举报的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督查督办,以及举报奖励金的管理、审核、发放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开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QQ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举报渠道,并负责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等相关工作。
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查证的确凿程度和配合情况,奖励等级分为A、B、C三类;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可以超过50万元,在一定的标准内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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