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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降低大病医保起付线 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各市拟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缴费基数

信息时报 2019-04-26 01:03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黄艳 通讯员 王宇丹

广东将降低并统一大病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昨日上午,广东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透露,广东拟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基数,同时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此外,广东将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类门特纳入医保并提高保障待遇。

提待遇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至60%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学表示,大病保险方面,要在去年增资20元的基础上,落实“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的要求。根据国家部署,降低并统一大病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医疗救助方面,拟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接下来,有条件的地市要在充分调研、详细测算和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工作,逐步全面实现医保制度的并轨和统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均衡并逐步统一职工和居民待遇水平,强化制度公平性。

同时,广东将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针对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的意见,省里正在组织调研和测算,计划年中将出台贯彻实施方案。”肖学说。按照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确保年底前全省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降价格

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制度

肖学表示,医疗服务价格将进行深化改革。“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构建有利于费用控制的价格体系,是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具体措施上,将尽快研究出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规范全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行为,鼓励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运用。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遴选医药价格监测品种范围、监测点,采集使用量大、影响面广的医药价格信息,定期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医用耗材也将进行改革。“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耗材是"过度医疗"的重灾区,高值医用耗材的高价格已给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带来巨大压力。”肖学表示,各市要尽快摸清本地区高值耗材的管理及使用现状,加快推进治理工作,通过改革理顺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形成机制,综合整治过度使用的乱象,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和价格垄断等行为。同时,推动广东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制定省级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指导目录,开展全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

降缴费

降低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据了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广东将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障顶层设计,具体措施为适度降低职工参保成本。

“一方面,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国家社保政策的一项重大变化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各市要尽快落实国家要求,按照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基数。另一方面,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在剔除一次性预缴医保费后,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市,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不少于0.5个百分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经济发展。”肖学说。

扩病种

部分慢性病将纳入门特报销

4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将启动新一轮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通过准入谈判、以量换价,降低药品价格,扩大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对此,肖学表示,接下来,广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目录管理规定,及时落实国家谈判药品相关政策,将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考核指标,并与医保基金预拨付相挂钩。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国家谈判药品供应,实现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统一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更新后的药品代码数据库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的使用,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药品报销待遇。

在门诊保障方面,肖学介绍,省局将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类门诊特定病种用药的医保报销工作。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进一步提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保障待遇。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加快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完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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