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赋予教师“教育惩罚权”,但暂时没有明确尺度 这把“戒尺” 老师拎得挺为难
近日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提出,“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这个条例公布后,中山不少老师和家长认为适当的“惩罚”无可厚非,但对于惩罚的界限、方式、力度则众说不一,希望今后条例能有更明确的“尺度”,否则有“权”没“尺”难把握。
本报记者 陈慧
●大部分支持惩罚权,少部分反对
这个草案公布后,许多家长和网友在媒体平台上展开了讨论。大部分的家长和老师都是支持要有教育惩罚,但也有少部分人反对。大部分留言认为学生犯错了必须惩戒,适当的批评教育很是必要。甚至还有家长直接表示:“有时自己都忍不住打她,更何况老师一个对几十个学生。“有家长说只要不体罚,随便怎么罚都行,比如洗厕所。
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网友“徐大志”留言说,“不支持,制度是用来打破的,不是用来禁锢自由的。我们要培养的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独立思想的人,而不是要培养一个好的服从者。”网友“海阔天高“不支持的理由是,“成年人都喜欢听赞美的话,何况还是孩子呢。小孩只可以夸奖赞美才会让孩子更上进。”
●家长理解支持是惩罚权使用的前提
对于怎样惩罚,各有看法。尤其是“惩罚“的尺度如何把握,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家有孩子在读小学的郑小姐说,首先惩罚不能是体罚,而且要老师在批评教育的过程中不能用羞辱性的词语或方式,这会影响孩子的自尊心。“写检讨、面谈、适当罚抄,这些方法还是可以接受的。惩罚要有度的把握,即要起到教育的作用,又不能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太过的影响。”
市实验中学的老师张旭则表示,现在学校对学生的教育都是以说服为主。“要考虑到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在他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且他认为,对于学生作业不符合要求、不能完成等行为还要具体分清原因。如一些学生确实是因为学习能力不强没办法完成作业,但学习态度是端正的,这样的情况就要鼓励和帮助。对确实是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不仅是老师、还有家长也要一起沟通。“首先要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站在一起来解决问题。
●惩罚不是长远之计,教育方式应该多样化
也有网友留言表示,学生因违反课堂纪律被罚站,罚抄书等,不算是惩罚,这只是给予老师维持正常教学进行的基本权力。但现在如果教师采取这些措施,极大可能会被质疑是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当事教师会被追究责任。这使得老师不敢管学生。因此教育部门要明确列出教师可执行的,细致具体的批评教育措施,才是有效的教育方式。
陶行知先生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西区铁城小学的梁素红老师说,自己教的多是低年级学生,平时很少会用惩罚性的教育。“罚抄书、罚站,一些小惩罚看似马上能收到效果,但长远来看,还是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让他们失去对学习的兴趣。教育方式要多样化,除了惩罚,还要使用更多的技巧,正向管教。”她认为,老师要就事论事,以平等的心态去跟学生交流,不能一开口就是责备的语气和态度,让学生不敢将真实的想法说出来。如果老师没有取得学生的信任,那么即使你教育目标正确,教育方法科学,教育也无法达到期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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