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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7部门出台20个政策性文件助力扶贫攻坚 建档立卡贫困本科生研究生 今秋起享免学费生活费补助

羊城晚报 2019-04-20 14:13

羊城晚报记者 侯梦菲

去年9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打赢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会,就广东贫困人口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提出一系列问题。目前这些问题整改情况如何?在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省人大常委会19日召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成果汇报会,省农业农村厅等7个省直部门共出台政策性文件20个,助力扶贫攻坚。汇报会上透露,去年广东新增脱贫人口33.6万,累计实现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已脱贫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807元,省定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28元。

关键词:教育

问题:贫困家庭本科以上学生不能享补助 整改:贫困家庭子女读本科补5000元学费7000元生活费

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2016年起,广东制定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并未覆盖学前教育、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贫困家庭本科以上学生不享受教育补助问题”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存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批问题清单。

对此,省教育厅回应,已完善教育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建档立卡补助政策范围。

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标准与专科生相同,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建档立卡研究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针对2018年存在的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领取生活费补助的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应,通过组织各级人社部门全面摸查,逐一列明学生学籍和户籍信息,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全额补助生活费补助。审计整改以来,已核准并增发4342名贫困技校生生活费补助。

关键词:医疗

问题:少数贫困人口未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整改: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范围

针对少数贫困人口没有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没有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问题,省医保局给出了整改目标:建立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绿色通道”,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畅通贫困人口享受重特大医疗救助途径,实现县域内住院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

从去年12月起,全省实现县域内贫困人口享受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并计划先后于今年6月实现市域内、9月底实现省内和跨省的“三项”同步“一站式”服务。

关键词:就业

问题:贫困人口就业稳定性不高

整改:优化就业政策补贴,新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针对贫困人口就业短期工比例大、稳定性不高、扶贫项目缺乏吸引力等问题,省人社厅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性补贴。如:新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新设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补助,对于运作管理规范、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30万元;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

同时,还新设职业介绍补贴以及求职创业补贴,每成功帮一名贫困劳动力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给予不超过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此外,还引导用人单位在镇村设立扶贫车间、工作坊等,帮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2018年创新村民车间等安置点220个,通过公益性岗位和扶贫车间等载体安置近6000人。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促进29.7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其中就地就近就业18.9万人,外出转移就业10.8万人。

根据新制定的工作方案,省人社厅力争在3年内开发10000个公益性岗位,创建200个村民车间等安置基地,粤东、粤西、粤北每个有贫困村的镇设有1个以上就业安置基地,全省认定建设50个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实现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员按其个人意愿100%得到精细化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100%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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