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为何成了“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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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发布《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国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注定将无法迎来快速扩张的“春天”。为了便民而诞生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为何成了“众矢之的”,其他共享车辆该如何“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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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余:电动自行车对最后一公里路程的确很方便,但是不加强管理的话会挤占人行通道,而且有很多安全隐患。
Johnsen:共享单车在法律与自由边缘行走的新生事物,可惜占用了太多的社会资源,而且还隐藏着很多的危险,支持禁止,还市民一条整洁干净的人行道!
晓言:只要有手机,扫码就可骑行,许多未成年人不经培训就驾驶在拥挤的机动车道,还不带头盔,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
肖小:锂电车长期露天停放,不仅易招损坏,而且一段时间老化后遭遇雨淋还容易造成爆炸事故,若是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微点评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特点之一就是方便、快捷,但是无序的“野蛮生长”,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项交通工具处于脱管状态,其产生的后果终究要消费者自己买单,而监管部门清退电动自行车,是确保市民安全使用的一道防线,共享电动自行车应该先完善各种制度再运营。从目前来看,共享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弊”远大于“利”,市民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清退”应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对于退出市场的违规投放车辆,相关部门还应建立完善退出机制,明确由谁来负责清理,避免成为新的城市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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